【福华短篇】用三颗子弹说爱你
“John,我来带你回家。”
「我用一颗子弹将他拉入人间
再用一颗子弹将他送回神坛」
「我用一颗子弹向全世界宣告爱意」
福华不拆不逆 刻骨铭心的爱情
短打一发完 全文8.7k
(私设s1e1里John打中的是杀人犯的心脏)
昏暗的小巷。
墙上的血迹像眼泪。
掉落的无名指上戴着钻戒。
泼洒的双氧水和猪血覆盖地面。
笔记本上按下一个血指印,“No.27,Anna•Terris。”
——只要有疑难命案的地方就会吸引Sherlock Holmes前来。
“三年27起重大命案未破,Sherlock,我们需要你。”
“当然,我正是因此才从中国西藏不远万里赶来的,”Sherlock已经刮掉了络腮胡,光洁的下巴和整齐的衣服让他感到心情舒畅,“苏格兰场越来越烂了啊,Lestrade。”
“谢谢鼓励。”Lestrade就猜到要被对方讽刺几句,时隔三年,这还真是令人感觉恍若隔世,“什么时候开始调查?”
“现场还保留着?”
“我说的是最近的案件,也就是两天前发生的。至于再往前的现场也保留着,还有当时提取的一些线索——没办法,现场过分血腥,户主和房东们全部宣告放弃那些鬼宅。”
“明天再说,今天我要休息一下。”Sherlock摆摆手。
“你不是刚休息了……”Lestrade想说“你都占着我用来夜间加班休息的床铺昏睡了一整天了”。
“我需要回221b,”Sherlock对于抢占对方的床铺一整天不以为然,“我需要找到John Watson。”
John正在一个饭馆里用晚餐,用不是他的钱买来他一点也不喜欢的奶油意面,然后马马虎虎的咀嚼咽下。奶油白酱熬煮的极其浓稠,黏腻的糊在他的喉咙上。
第27号……他有点恍惚的想着,直到一个服务生来问他,“先生,您需要饮品吗?”
他很需要,不然他很快就会把那些意面都吐出来。
John抬头。
黑色卷发,瘦削高挑的身形,带着法国浪漫气息的眼睛。
他的幻想成真了,他疯了。
John向后倒去,他听见刀叉被他的手指打在地上的声音。
还有对方叫他的名字,“John!”
Sherlock回来了,John确认了这是事实,他像傻子一样沉浸在欢乐中,他认为他的祈祷成真了,果然Sherlock永远会被疑难命案而吸引。
第二天,欣喜荡然无存。
他回到了现场,三天前他离开的现场。
熟悉的血迹,残缺不全的尸体,地上的钻戒被干涸的血迹污染没了璀璨的光芒。
站在他旁边的是负责调查的Sherlock。
John恍惚的站在那里,就像三天前一样,不过这时他手里没有随便买的刀,没有戴着橡胶手套、不织布鞋套,也没穿防护服。
他想起那个女人绝望的眼神渐渐熄灭,他想起血迹被双氧水破坏后又被猪血覆盖,他想起他的祈祷。
他在祈祷用疑难命案,让Sherlock重返伦敦,他在乞求一个“已经死去三年”的人还魂。
如今Sherlock完好如初的返回伦敦,告诉他所谓自杀都是一场戏,在这里把他从恍惚中唤醒。
他的床下藏着一个笔记本,里面记载着27个人,还有27个血指印。
那些是撒旦的诅咒。
“线索很少……”Sherlock站起身。
“三年27个谋杀案,英国有至少27个家庭破碎了。”Lestrade揉揉眉心,“是我的失职。”
“不论何时,我和John都将尽全力守护正义,”Sherlock拍了拍Lestrade,他能理解对方的自责,却没有看见John呆滞的眼神,“而正义不会缺席。”
“凶手身高在170cm左右,成年男性,很多次是激情杀人,但是思维严密。应该有高学历。”
No.1,银行职员,家里有一个患重病的女儿,需要巨额来支付监护室的费用。死于口服过量的格林奇特(一种高血压降糖药)。
No.2,无业游民,虽然脾气不好,但是对自己的母亲很孝顺,最近为了找工作而四处投简历。死于静脉注射可口可乐导致的二氧化碳形成血栓。
No.3,大厦高管,有一个做厨师的丈夫,最近准备要孩子。死于酒后服用水仙花的水。
No.4……
“凶手可能精神恍惚或者生性冷静,但不管怎么说,有牢靠的医学专业知识。”
No.5,公交车司机,患有高血糖,拼命挣钱开夜班车为了供女儿读大学。死于过量注射胰岛素。
No.6,普通职员,上有父母,下有一子一女,饮食不规律加上频繁的应酬患有胃炎,死于长期饮用重水。
No.6……
John合上笔记本,恍惚间,二十七个人站在他身前。
三年怎么过来的?
John没有印象,他只记得Sherlock从楼上跳下,血迹变成雾蒙住他。
他乞求着Sherlock不要死,一天一天的祈祷,直到他认为Sherlock只是失踪、他看见的全是假的。他开始病态的期盼有命案出现,这样Sherlock一定会来破案。
后来……有了命案。偏执的他创造了命案。
他想起Sherlock曾带着他破案,指出那些凶手的马脚。Sherlock的身影在他心里如此根深蒂固,以至于在脑中刻下了每一个细节:
注意隐藏指纹和脚印,注意不要遗留下毛发,注意不要留下dna——不管是他的还是受害者的。
他一次次的杀人,机械的分尸并处理现场,等不到Sherlock回来他就进行下一次谋杀。他记下每一个被害者的信息,拿着笔记本期盼Sherlock回来。
Sherlock回来了,他疯了。
“温柔,包容,伟大,坚定”,这是Sherlock给他的形容,如今,这几个词都与他无关。
他亲手摧毁了27个家庭,从备受尊敬的军医、救死扶伤的医生、善良的舍友和爱人变成了杀人犯。
他忘记了,Sherlock不只爱好破案,还更推崇正义——这是他教给对方的。
“Sherlock,你有没有感觉……那些形容词,和John有点像?”
John?沉浸在思绪中的Sherlock接收了信息就会习惯性的进行比对。
170cm的成年男性,具备医学专业知识,高学历,生性冷静……
出奇的一致,除了思维严密。
Sherlock短暂的怀疑了一下,随后打消了念头。
他怎么可以怀疑John?
“我怎么可能怀疑他?”Sherlock反问Leotarde,“Lestrade,我做过的坏事够多了,我不想再多这一个。”
对方没有说话,点了点头。
“三年前做的事我到现在仍然在后悔,我已经击垮过他一次,我不想再做任何伤害他的事情,”Sherlock把那些资料拂去一边,“这些形容词都太过笼统,全伦敦那么多人值得怀疑,我不想怀疑他。我不能再损失他对我的信任了。”
John就在旁边房间里,他隐约听见了Sherlock的话。但他选择保持沉默。
来自Sherlock的信任,极其稀有的东西,此时却像一把剑贯穿了他的心脏。
他毁掉了27个家庭,他杀死27个无辜的人,他将Sherlock的信任摔碎,而现在已经于事无补。他知道后面等着他的是刀山火海,是万劫不复的深渊,他将永远失去他所爱,但他仍然不敢承认他犯下的案件。
多么懦弱,多么令人恶心。John的指甲扎进手心。
上帝啊。
“John,我遇到了一个劲敌,不如Moriarty缜密,但是更残忍。你是不会懂的,John,你集合了太多的善意,正因如此,你有时看不见那些黑暗的可怕之处。”
别说了,别再信任我了。
“John,我再次道歉——为了那三年……”
别再关心我了。
“John,我很幸运,能获得你的爱——三年前是,现在也是。”
别再爱我了。
“John,你是一个伟大的人。”
别再褒奖我了。
“极强的心理承受能力,可能从事特殊职业,更可能从事或从事过军人、特警等职业,并且因此获得了常人不能及的力气和体能——当然,体能强这点也有可能是健身爱好者,但是一般健身爱好者可不会有这么强大的精神。”
“Sherlock,”Lestrade打断了他,“虽然我也不想怀疑,但这一切……都和John很匹配。”
“又来了,三年前就算了,现在他们又这么说?”Sherlock不得不再次跟对方强调,这种交流已经是第三次了,“我说过,John是一个值得信任的、善良的军医,他虽然不是警察,但他绝对正直,并且忠于和平。所以我不会怀疑他,也麻烦告诉你那些人打消这种念头——三年前他们就错的彻底,导致我不得不假死骗了他三年。这件事后果很严重,我希望再也不会出现第二次。”
“但是……你也知道,谁都捆不上舆论的腿。”
“真相总会大白,我相信邪不压正。”
“John,虽然我知道这很荒唐,但是出于办案的责任,我就问一句:那些事不是你干的,对吧?”
别问,别问我这些……求求你,不要问……
John抬头,“不是。”
“这就对了。”Sherlock继续他的实验,眼睛对着显微镜目镜。
“Sherlock,假如你抓住了罪犯,你会怎么处决他?”
“毫无疑问,死刑——27件中任何一件都足矣让凶手坐上电椅。”
“也是。”John木然的点点头,“Sherlock,你有多爱我?”
“我永远爱你。”Sherlock转头,坚定地说。
“不论任何事?”
“不论任何事。”
当然不论任何事,因为,那个“John”是不会杀人的,那个“John”如此正直。
“Sherlock,你真的不怀疑……”
“我不怀疑。”他看了一眼John,“也请你们打消这种想法,收集他的头发就已经很过分了,适可而止。”
John感受到对方的目光,一扫而过,却像将他凌迟一般。
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他,不说这些证据,就是那27个家庭……
John发现自己在可耻的侥幸,他在乞求,没有最终关键的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。
人心的劣根性暴露无遗,他想,他畏惧他的罪恶,他像忏悔又想骗过上帝的审判,他不想污染Sherlock却又渴求Sherlock的爱。
好痛苦。
“在现场提取到体液了!”
John大脑一片空白,他听见Sherlock加快脚步跑过去,“检验了吗?加急送检,这将是最终的证据!”
上帝啊……
“John,马上就能洗清他们对你的误解了……”Sherlock欣喜的捏着他的肩膀。
他没听见对方还说了什么,他只觉得眼中有什么涌了出来。
他希望是血。他希望可以口吐鲜血暴毙而亡,他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了,这样……维持着一定会被戳破的谎言的、痛苦的生活。
“怎么哭了?”对方用纸巾为他擦去眼泪,“还有一天比对结果就能出来,很快的。”
“嗯,”John勉强挤出笑容,“真好。”
纸巾的温度把他灼伤。
“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就在一个废弃公寓里。”
Lestrade莫名其妙的接到这样一通电话,对方只说了地址,然后就挂掉了,等他们再去查这个电话号时已经成了空号。
Sherlock接到Lestrade的电话时John已经出门了,没有时间可以耽搁,他给John发了消息:凶手在xxx废弃的公寓里,我这就要去了,你一会儿去找我吗?
对方很快回信:我在超市,正在排队结账,马上就到。你把我床头抽屉里的手枪带上。
公寓底下围了一圈警察。
刚才凶手扔下一个纸团,上面的打印字声明楼里有人质和炸药,除了Sherlock Holmes以外任何人进入这栋公寓的话他都将点燃炸药,让人质、警察和他同归于尽。
“John呢?”Lestrade看着孤身一人的Sherlock,问到。
“他去超市买牛奶和奶酪了,还没回来。”Sherlock握了握兜里的手枪,“应该一会儿就到。”
坏掉的电梯,嘎吱作响的消防门,灰尘因为他的走动而扬起。
“凶手先生,我知道您有极高的学历和坚强的心理素质,而现在又单独约我见面,我想我们可以聊一聊……”Sherlock慢慢的穿过走廊。
“能再次听见你如此褒奖我,我此生无憾了。”
“JOHN?!”Sherlock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但这个音调、咬字、用词如此熟悉,世界上不可能有人能模仿的这么完美。
“是我。”对方从他身后走出来,“对不起,Sherlock。”
“不可能,John,你不要骗我,你是不是被威胁了,我把你手枪带来了,我们……”Sherlock彻底慌了神。
“太好了,你带来了我的手枪,我非常感激你,”John两眼中泪水不断的涌出,他的语气却异常的平静,“不仅是这次,还有你的每一次信任,对我的每一次褒奖……我都很感激。
“你比你想象的还要伟大的多,Sherlock,但现在,我宁可最初不要和你遇见,不为你开枪——不是你不值得,是我不配拥有你的信任。”
“John,你冷静一下,你在说什么……”
“我很冷静。”John拿出一个笔记本,还有一个录音笔,“所有证据都在这里,虽然一个完美的案件不能没有作案动机,但这次恐怕要让你失望了——动机虽然合理,不过是假的。”
什么动机?什么证据?
Sherlock大脑中尖锐的嗡鸣着,对方说的每个字他都听不懂,或者说,他不愿听懂。
“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单独进来吗?”John走进了两步,“这栋楼里没有炸药,也没有人质,没有任何有杀伤性的武器。这么做无非是因为有些话,只能你听见。”
“为什么?”Sherlock的大脑卡住了,齿轮生锈了,“为什么……会杀人?”
“恨我吧,Sherlock。”John脸色苍白,“你会恨我的。
“我偏执又癫狂,我是个懦弱的疯子,在你那次假死后,我就开始杀人。我恨我在最危急的时候离你而去,我恨我当时不能早些赶到,我恨我不能阻止Moriarty,我恨我写的博客让你陷入舆论的漩涡中……但我不能面对这些事导致的结果——Sherlock,你从一开始就看错了人。
“我无法接受自己犯的错误……后来,我想到只要有命案出现,你就一定会奇迹般回来,那么我也就没有罪了——那样我就不再是害死你的凶手。但是一直没有命案出现,所以……”
“所以你去制造命案?”Sherlock全身都在颤抖。
他应该怎样?他应该恨John,恨这个手染鲜血的凶手,他应该举起枪对准对方的额头,他甚至应该开枪。
但他做不到。
眼前John比前几天更消瘦,从他假死归来后对方就一直这样瘦下去,黑眼圈越来越重,整个人憔悴又疲惫,生命的活力早就流失殆尽。
他原以为对方被外界的猜疑所影响,因此他急切的破案,只希望早点真相大白,为对方洗清嫌疑。
“我问过你,你有多爱我。”John想为对方擦去眼泪,Sherlock不应该是这样的,Sherlock Holmes应该是永远坚定又骄傲的,“你说……不论任何事。
“从你回来那一瞬间,我就开始忏悔,整夜的不断的忏悔……但是于事无补了,我已经毁了27个家庭,我手上的鲜血永远也洗刷不掉——但你的室友不应该是这样。你的舍友应该正直、值得信任,应该永远可靠永远善良,而不是……在犯下这样的罪过后还因为占有你的爱而一面忏悔一面又妄求侥幸。这样做的不该是你的室友,更不该是你的爱人。
“我一点也不勇敢,我害怕面对过去,我害怕面对那27个受害人,我害怕死刑……”John无法抬头注视Sherlock,他无法注视这个用尽一切来信任他的爱人,“所以啊,Sherlock,恨我吧,用力的恨这个欺骗你的人。”
是我没有照顾好他。
Sherlock尝到眼泪的味道,酸涩到让他崩溃。
假如他没有瞒着John,没有布置那一场假死,假如那三年他给对方一个自己还活着的消息……是不是这些都不会发生?
要向往和平和正义,要关爱他人,要维护社会的稳定——这些都是John教给他的。
他们为什么会站在对立面?
“我会是你一生的污点,但我不允许你被我污染——别怕,举起你的手枪,我身上没有任何武器,”John戴上橡胶手套,“我的作案动机在录音笔里都说得很清楚;我是嫉妒你的才华,我不甘心在你的阴影里活着,所以我要趁你死去时搅乱你庇护的伦敦……虽然你回来了,我也要用那27个人向你发起挑战。记住了吗?这才是我的作案动机。”
“都到现在了你还要……”Sherlock抓住John的衣领。他感觉呼吸困难,面前的人轻轻抚摸他的手背,让他松手。
“我要骗所有人,我要把过去变成谎言,只有这样,我才真正做对了一件事,”John看着Sherlock的眼睛,带着浪漫的法国气息的眼睛,又像马尔代夫的海水,“你不能跟我有任何瓜葛,因为Sherlock Holmes必须清白又正直。”
“我爱你,但我不要你爱我,你要恨我。你必须恨我。”John戴着橡胶手套,他抓着Sherlock的手腕,让对方抬起手臂,“举起你的枪,不,是我的枪——你面前不是你的爱人。
“你面前,是一个在逃三年的连环杀人犯,是一个谎话连篇的疯子,是一个会肢解尸体的变态,不是John,而是结案报告上的 John Hamish Watson。”
“处决犯人时可不能手软,是吧?”
Sherlock看着对方露出极其扭曲的笑容。
“一会儿不要大喊,你要平静的走到窗口告诉Lestrade罪犯已经被你手刃,不要再和我有任何身体接触,不要有表情的波动。”John想最后一次吻一吻Sherlock嘴唇,但是唾液中同样可以检测出DNA,“你如果爱我,那就听我的话,无穷无尽的恨我吧;你如果不再爱我,那你更应该恨一个残忍的连环杀手。
“你曾经说,我这把枪里的子弹让你学会爱人,你因此爱上我,”John将Sherlock的样貌刻入大脑,做着最后的诀别,“现在,这颗子弹会让你干干净净的接受众人的崇拜。
“不要爱我,恨我吧,Sherlock。把所有的感情都变成对我的恨。”
John握住枪管,隔着一层橡胶手套和一层Sherlock手上的皮质手套,“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我和你之间的关系,你是最耀眼的金刚石,不应该有杂质。
“再见,Sherlock。”
John的手指抚上Sherlock的手背,左手反握对方的右手,大拇指推动板机。
枪响回荡在这栋公寓中,John向后倒去。
百步穿杨的枪法,准确的命中心脏。
就像多年前,John隔着两层玻璃打中出租车连环杀手的心脏一样,这次一颗子弹再次击破了一颗心脏,不过是他自己的。
Sherlock看着他倒下,举起手枪对准了太阳穴。
你不会自杀的,这把枪里就只有这一颗子弹,很抱歉,被我捷足先登了。John笑了笑,血液大量涌出,他的意识迅速的模糊起来。
既然我能用一颗子弹将你拉入人间,那么现在就让我用第二颗子弹把你送回去吧。
“Sherlock……”他的声音很小,他都听不清,“假如我没有做那些就好了……我爱你啊,Sherlock。”
“神探假死归来,破获重大连环杀人案,手刃凶手”,这样的标题占据了报纸的头条。
楼下挤满了记者,Sherlock只觉得讽刺。
他杀死了自己的爱人,却被吹捧到神坛。
二楼卧室锁着,里面的床上放着一双黑皮手套,上面血迹斑斑。
他的电脑收到一封匿名加密邮件。
密码很好破解,他专门写过暴力破解密码的程序。密码是……
I HATE JOHN WATSON.
里面有一个音频,很短,只有一句话。
“Sherlock,假如还有下辈子,你假死的时候把我也带走吧。”
John恍恍惚惚的走入一个电影院,观影厅空无一人,他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。
荧幕亮起,电影开演。
一个金发碧眼的男生考取了伦敦大学,用六年时间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后参军。
很不幸,他负伤了,最后回到了伦敦,被贫穷、饥饿和心理疾病困扰。
有一个人愿意和他一起合租,那人有黑色的卷发,瘦削高挑的身材,他说他很擅长拉小提琴,但有时会一言不发。他说他们应该合得来。
一个是退伍军医,一个是咨询侦探,他们合租了,住在贝克街221b。房间里总是很乱,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化学试剂,酒精灯上的火苗总跳跃着,冰箱里没有食物却放着解剖用的材料。
第一天晚上,军医为了侦探开枪杀人,一枪命中凶手的心脏,然后他和卷发男人一起共进了晚餐。
他们一起破案,军医变成了博客作家,专门写关于侦探破案的博客,在网上一炮而红。
他们相爱,在小巷里星空下接吻,侦探说“今晚的星空真美”。
后来侦探有了一个劲敌……
John感觉心脏很疼,疼的他流出了眼泪。
他看见荧幕上的两人没有吵架,他们一起将劲敌送入了监狱,一切外界的舆论洗刷一空。他们坐在起居室享用早饭。
身边一点点亮起,John回头,有一个人裹着光朝他走来。
苏格兰场被窃,连环杀人犯John Watson的手枪被偷走。
同时,一座偏僻的公墓里有了一个奇怪的访客。
这个公墓里面埋的都是没有家属领取遗体的死刑犯,杂七杂八的墓碑歪歪扭扭的挤在一起,乌鸦在上方盘旋。
男人脸色苍白,风吹过时衣摆裹紧身体,显出过分消瘦的线条。他的怀里有一大捧红玫瑰,像吸去他所有的生命一般热烈的绽放。
用纸擦干净一个墓碑,再把玫瑰放在幕前。玫瑰花瓣簇拥着一个名字:John Hamish Watson。
男人拿出一把手枪,这把手枪已经很旧了,并且在过去的几年中只开过两枪。
一发子弹换来了最珍贵的爱情,一发子弹做了最深刻的忏悔。
一发子弹换来Sherlock Holmes走入人间,一发子弹换来了Sherlock Holmes的万众瞩目。
男人亲吻墓碑,将手枪放入怀中。
乌鸦惊飞。
鲜血让玫瑰的殷红更加浓烈,眼泪打湿石碑上刻的字。字体颜色变深,像盈满眼泪的眼眶。
“我不恨你,我只恨我自己。”
观影厅极其昏暗,荧幕前小小的剪影就像被黑暗吞噬了一般。
Sherlock走进观影厅,身后的灯光一点点涌入这个黑暗的空间。
荧幕上的画面是他最熟悉的,伦敦贝克街221b的起居室。荧幕仿佛也在变大、靠近,就像221b在朝他们走来。
“John。”
对方回头,眼泪顺着下颌滴下。
“John,我来带你回家。”身后的灯光和荧幕上的暖色画面一起照亮了这个空间,对方起身。
“我带你走,”Sherlock抱紧对方,这个小个子男人在他怀里嚎啕大哭,“我不会再丢下你了。
“走吧,回我们的221b。”
一张照片传遍全网。
在连环杀人犯John Watson的墓前有一大捧玫瑰花,还有一个人靠在他的墓碑上。
不是别人,正是被报纸大肆报道了好几天的、手刃了杀人犯的英雄Sherlock Holmes。
深蓝色的大衣被血染红,身下护着的玫瑰花染了血,此时还开的茂盛。
那把手枪正是苏格兰场失窃的那把。
没人知道多年前击毙那个出租车司机的子弹来自John的手枪,也没有人知道连环杀人犯John是用这把枪自杀。
也没人知道John真正的杀人动机。
但这都不重要了。
因为这把枪的第三颗子弹告诉全世界,这个墓碑下是Sherlock Holmes深爱的爱人John Hamish Watson。
一把手枪,三颗子弹。
意思是我爱你。
感谢观看!!!
已经写了一年半啦 感谢各位宝子的支持!!!
这几天破了二百五十个粉丝哈哈哈哈哈哈开心!!!
不出意外的话大概会一直写下去吧
希望大家多多支持!!!笔芯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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